院党委印发《关于召开“转作风、抓落实”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院党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甘土木党字(2017)25号

 

关于召开“转作风、抓落实”

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支部: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转作风、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甘建直党[2017]75号)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以各支部为单位,于2017年10月16日之前组织召开我院“转作风、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作风、抓落实”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

根据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要求,“转作风、抓落实”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林铎书记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及时有效抓落实、加大整治力度抓落实、提升能力素质抓落实、强化担当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的指示要求,结合各部门、各支部、各岗位重点工作任务,查摆落实情况。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我院“转作风、抓落实”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如下:

1、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对照“四项职责”,即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支部职责、党员职责,查摆本人落实情况。

2、党员重点查摆以下“五种问题”:

(1)是否贯彻落实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流程;

(2)是否落实本岗位工作任务;

(3)是否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4)是否落实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员理论学习内容;

(5)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对照“五种问题”,查找本人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和不落实、落不实的现象,并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3、党员认真查摆“四项职责”、“五种问题”,形成书面剖析材料。在自我批评的同时,对照上述问题对支部其他党员进行批评和评价。

4、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及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会议要求及组织程序

1、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各支部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应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

2、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根据组织生活会主题,每位党员会前主动找党员群众谈心谈话,征求对本人的意见建议。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带头进行谈心谈话。

3、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问题。党员应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岗位工作任务、党员履行义务,深入查摆,寻找差距,达到转作风、抓落实的目的。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依次发言,在自我批评的同时逐一对支部其他党员作出评价,切实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5建立问题台账。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设置专门的记录员,会议召开情况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详细记录。同时,对党员自己查摆出的问题和其他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记录,形成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时限,要求党员积极整改落实。

6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内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三、会议时间要求

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务必于2017年10月16日之前组织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各支部研究确定后报院党办。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问题台账清单和整改清单(附件)请各支部书记核签后于10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院党办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支部“转作风、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

 

特此通知

 

 

                                                 中共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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