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各公司: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厅属企业改制脱钩资产审计工作安排,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院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并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华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安排,现对我院应收账款等账户余额开展企业询证,为保证审计工作按计划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询证函由甘肃华陇会计师事务所制作,由院各部门、各公司负责发放和回收。项目负责人明确的,在其部门或公司的统一安排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其负责项目的询证函发放和回收,项目负责人不明确或离开我院的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询证函发放和回收,各部门、各公司应积极配合做好询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询证函的发放、催收和与财务部的联络工作。
二、各部门、各公司应于8月31日前完成询证函的发送工作,务必于9月5日前收回经盖章确认的询证函。发送询证函时,请提醒相对方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对于确实因对方单位注销等原因无法收回询证函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注销查询证明等,对未收回询证函的将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公司后续考核和划分经济责任的依据。
三、本次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部门、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函询,保证函询结果真实、可靠,数据准确无误。
土木院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