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印发《关于院党委委员分工及联系党支部的通知》
来源:院党办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为明确院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6月14日,经院党委研究印发了针对院党委委员分工和联系基层党支部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通知如下:

一、党委委员分工、职责及联系党支部

党委书记何忠茂:主持负责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议;负责制定院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全面工作。联系第一党支部、第四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党委副书记、院长章海峰:协助负责院党委、党建全面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负责院党建调查研究工作,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联系第二党支部、第七党支部。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张磊:纪律监察委员,负责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工工作。主要负责监督执纪和效能建设;组织党纪党规、作风和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党内民主制度和抓党建述评考核制度;负责组织党员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做好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工作。联系第三党支部。

党委委员、副院长安贵仓: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结对帮扶共建等制度;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管理等工作。联系第五党支部。

党委委员、副院长郑建军:宣传委员,负责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培训、评比表彰;督促落实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制度;配合做好院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联系第六党支部。

二、联系党委委员工作要求

院党委委员对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调研检查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提升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三、联系党支部工作要求

1、履行党建职责。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支部党建工作。

2、定期汇报工作。各党支部每月向联系党委委员汇报本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报送党建信息。各支部对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每月向联系党委委员和党办报送党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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