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金属结构与门窗协会

一九八一年五月协会成立至一九九一年初的十年中,协会组织机构未分届次,领导成员主要由省计划委员会、省建设委员会的行政领导和相关处室的主要领导人分别担任会长和副会长,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由于在职行政领导人调动频繁,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也随行政 领导人的变化随时调整,因此,在前十年中有四位行政领导人先后 任协会会长,且均已辞世。在《三十年历程》中介绍前四位会长 时,除李萍同志(原省计委主任、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简历按《甘肃大辞典》记载内容介绍外,其他三位会长的简历都从简介绍,而且均未收集到遗照。

一九八九年底,省计委将甘肃省钢门钢窗生产经销协会的管理权移交给甘肃省建设委员会管理后,由时任计划财务处处长张锦文同志任副会长,何汉生同志担任秘书长,他们担负起行业的领导责任,全权处理协会相关业务,妥善完成了协会交接和平稳过度,于一九九O年将协会更名为“甘肃省建筑门窗协会”。

从一九九一年开始,根据国家民政部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实行选举和换届选举,规定每五年为一届。据此规定,从协会成立至一九九一年初的十年定为第一届和第二届。

从一九九一年初至二O O一年初的十年分别定为第三届和第四届,由省建委副主任刘志良同志任会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副地级巡视员梁有仁同志任常务副会长,主持日常工作;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张宝银任秘书长,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工作。在此期间,第三届基本沿用前任做法,在企业中只产生常务理事,未产生副会长。在一九九五年举行的防会第四届年会上,全体会员通过讨论,在原有《章程》的基础上,充实完善,一致通过了新的完备的《甘肃省 建筑门窗协会章程》,成为行业协会有章可循的保障,并第一次选 举产生了由行政单位,门窗生产企业共同组成的3 5名常务理事, 成为协会的领导核心。促使协会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并向群众化、现代化的方向大步迈进。使协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从二O O一年三月开始至二O一 年的十年,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相关规定,行业协会进一步向群众性的社会团体发展。协会在第五届、第六届协会年会上从各地、市、州门窗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中选举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常务理事和企业家担任副会长,充分体现了行业协会的群众性、广泛性,全面加强了行业协会的集体领导,在为企业,为政府“双向服务”的思想指导下,甘肃省建筑门窗协会高歌猛进,不断发展壮大,将为甘肃的建筑门窗行业做出更大贡献。

为促进我省建筑金属结构及建筑门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适应本行业发展需求,经中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甘建党字[2011]65号)文件批准,并经甘肃省民政厅社团变更登记组织核准,将原“甘肃省建筑门窗协会”更名为“甘肃省建筑金属结构与门窗协会”。协会于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启用新冠名和新公章,同时停用原冠名及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