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机关部门决算
来源:财务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原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以下简称“本院”)196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直属院所。1999年作为国家242个首批改制院所之一,整建制转制,2001年随有色金属行业调整属地化管理。

本院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可靠性评定及加固设计、软弱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技术、特种建材、建筑及设备防腐蚀等多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可进行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及评价,结构加固设计、施工、诊断与治理,建筑物纠偏平移,软弱地基基础的加固处理,大中型的酸、碱、盐防腐蚀工程处理技术及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地质勘察,大型建筑结构试验,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钢结构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与咨询,绿色建材及应用,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工程招标代理及项目代建等综合业务。

二、机构设置

  本院为省财政一级差额预算单位(代编代报),下设22个二级部门,包括13个专业研究所、部(岩土工程研究所、结构研究所、工程鉴定研究所、防腐研究所、施工技术研究所、结构抗震所、粉体工程研究所、设计一、二、三所、有色工程质量检测所、工程质量检测部、全过程咨询事业部)、6个专业研究中心(建筑设计中心、新材料研发中心、岩土技术中心、结构加固中心、工程质量诊治中心、施工图审查中心)、3个分院(建材分院(实验室)、勘察分院和总承包分院)和10个职能管理部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质量安监部、科技发展部、总工办、后勤管理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93.0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94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较上年增加0.94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793.05万元,包括收入合计793.0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793.05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9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0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9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05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3.0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0.94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其中:科研机构人员经费504.88万元,占比63.66%;公用经费288.17万元,占比36.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支较上年增加0.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50.75万元,占94.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0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3.05万元,支出决算为 793.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6万元,支出决算为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15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津贴补贴减少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28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9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和劳务费增加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 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3 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院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院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程技术服务使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院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纳入绩效目标考核的项目进行自评,本院2023年度新立项各级科研项目17项,在研科研项目56项,分别被列入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等各级计划项目,《2022-2023年度甘肃省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分析与研究》等11 项省级建设科技科研项目通过了甘肃省建设厅的验收或结题。获批“甘肃省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研发利用行业技术中心”、“甘肃省建筑节能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近零能耗建筑第三方测评机构”等平台,并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2022年度甘肃省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本院今后的科研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有效地推动了本院的科技创新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别从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院无重点项目,也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土木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2:2023年甘肃土木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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