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监察对象:
202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度过一个廉洁、节俭、祥和、文明、快乐的节日,现将廉洁过节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制止餐饮浪费等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开展节前教育提醒,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病”。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单位食堂、以及驻外办事处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超标用餐、餐饮浪费、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身约束,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查“双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各子公司纪委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节日期间要组织明察暗访,严查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公开通报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集团股份公司纪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