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上市公司及国资财务监管要求,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政策,6月19日上午,财务部组织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专项培训,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兰州立诚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晓阳首先介绍了新旧个人所得税法,详细比对解释了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差异,加深了全院职工对个税新政的理解;随后,赵晓阳从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时间、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重点围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次专项培训取得圆满成功,在确保全院职工充分享受个税改革红利的同时,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为今后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