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原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是196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直属院所。1999年作为国家242个首批改制院所之一,整建制转制,2001年随有色金属行业调整属地化管理。具有各类专项资质29项,涵盖了建设项目可研到交工验收的全过程资质,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可靠性评定及加固设计、软弱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技术、特种建材、建筑及设备防腐蚀等多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可进行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及评价,结构加固设计、施工、诊断与治理,建筑物纠偏平移,软弱地基基础的加固处理,大中型的酸、碱、盐防腐蚀工程处理技术及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地质勘察,大型建筑结构试验,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钢结构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与咨询,绿色建材及应用,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工程招标代理及项目代建等综合业务。
二、机构设置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属甘肃省财政一级预算差额拨款单位,系保留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事业拨款的国有科技型企业,为独立组织机构。全院设有多个二级部门,包括8个专业研究所(岩土工程、结构、结构抗震、粉体工程材料、环境艺术设计、设计一二三所)、5个专业研究发展中心(建筑设计、科技发展、岩土工程技术、钢结构、结构加固)、2个分院(建材、勘察)、1个实体公司。另设在本院有14个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我单位事业编制人数为200人,实有在职人员263人,实有离退休人员118人。
二、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2019年收入预算750.75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0.7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其他收入。
(二)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 750.75 万元,较2018无变化。
(三)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2019年预算无项目支出,较2018无变化。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科学技术支出750.75万元,与2018年一致。
(五)非税收入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2019年部门非税收入为0,较2018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2019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较2018无变化。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无“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支出,与2018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费用拨款。
2.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9年无预算绩效管理评价项目。
3. 预算转移支付项目:2019年无预算转移支付项目。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上年末,本院共有车辆13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固定资产预算拨款。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基本支出:反映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7.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