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原兰州有色金属建筑研究院)是1963年经国家科委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直属院所。1999年作为国家242个首批改制院所之一,整建制转制,2001年随有色金属行业调整属地化管理。具有各类专项资质29项,涵盖了建设项目可研到交工验收的全过程资质,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可靠性评定及加固设计、软弱地基处理、岩土工程技术、特种建材、建筑及设备防腐蚀等多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可进行建(构)筑物的检测鉴定及评价,结构加固设计、施工、诊断与治理,建筑物纠偏平移,软弱地基基础的加固处理,大中型的酸、碱、盐防腐蚀工程处理技术及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地质勘察,大型建筑结构试验,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钢结构工程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与咨询,绿色建材及应用,新型建筑材料研发生产,工程招标代理及项目代建等综合业务。
二、机构设置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是省级预算管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独立组织机构,全院设有29个二级部门,包括8个专业研究所(岩土工程、结构、结构抗震、粉体工程材料、环境艺术设计、设计一二三所)、5个专业研究发展中心(建筑设计、科技发展、岩土工程技术、钢结构、结构加固)、2个分院(建材、勘察)、4个实体公司。另设在本院有14个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平台。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2018年预算基本支出 750.75 万元,较2017年 1025.80 万元减少 275.05万元。下降26.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自2018年1月起,部门预算中不再编制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退休金全部由社保发放。
(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科学技术支出750.75万元,与2017年一致。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无“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17年一致。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费用拨款。2018年预算无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